深圳科技产业项目最高可获资助4500万
深圳晚报2017/5/8 14:26:10
5月2日,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深圳市重大科技产业专项2017年扶持计划发布,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给予4500万元奖励,该扶持计划将长期受理,有意向的项目可即日起进行申报。
机器人与智能装备
纳入扶持范围
此次扶持计划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采取贷款贴息、股权资助、直接资助扶持方式,对市级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创新链+产业链”项目,则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
资助对象为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5G移动通信、石墨烯、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微纳米材料与器件、生物技术与精准医疗、智能无人系统、金融科技、增材制造和激光制造领域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资助资金最高3000万元
根据扶持计划,对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财政资助资金分为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政府股权投资资金为合作机构股权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评审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直接资助资金按经评估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确定,且不超过政府股权投资金额;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以直接资助。
财政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产业化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扶持计划对市级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创新链+产业链”项目,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对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产业化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创新链+产业链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4500万元。
特别强调的是,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投资;工程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新链+产业链项目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用于研发费用的比例不高于50%,不得用于其他费用支出。直接资助方式优先支持研究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记者 陈逸群)(邓旭 曾筠怡 李琳 付星)